用户:姓陈的律师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法无外乎人情!!!#法律是一种信仰 #法律知识 #每天分享一条法律小知识 >>阅读更多



用户:姓陈的律师

    江湖风云莫测,突生巨变,XX派门派掌门人突发疾病去世,去世前他打算把一本价值连城武功秘籍还是胎儿的你,并立下遗嘱。而左右护法都认为你还是个没成型的胎儿不具备继承资格故而强烈反对,你觉得这个遗嘱有效吗? A:我还是个胎儿,能有什么效?好笑! 真是初出茅庐不懂事儿,呵,生存力-1 B:必须有效,这可是我日后成为一代大侠的奠基石。 看来你与生俱来就有一种要成为一代大侠的气质。生存力+1 民法总则第16条对胎儿是否有权利接受赠与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胎儿是具有接受赠予这种民事能力的。 >>阅读更多



用户:姓陈的律师

    今天见识了一个好玩的: 律师:您好 我想立案,当事人地址XXXX镇,请问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工作人员:明X市法院(县级市法院,一查就知道)。 律师:市法院不是中院吗? 工作人员:。。。。。。#律师 佩服,佩服,都不查一下的吗#法律咨询 #心理咨询师 #法律科普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