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经常有人咨询,离婚有没有最快的方法?
一般不存在有最快的方法的说法,但实践中有相对比较很快的方法,也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以及协商沟通的效率。
1.夫妻双方如果是自愿离婚,能够友好协商,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任何一方都不反悔,亲自去办领了离婚证的,这是目前相对很快的离婚方式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现在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离婚涉及到的东西也是很多的,其中有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孩子的抚养费,那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
1.两岁以下的儿童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例外:(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得与其同居;(2)父亲要求子女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不得与母亲同居(如母亲无能力抚养,或因违法违纪被判刑、吸D等)。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也可以要求直接抚养。如果双方都同意由父亲直接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
2.满两岁,不满八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断。双方都需要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儿童,另一方有其他儿童;(4)儿童生活有利于儿童成长,另一方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儿童生活在一起。
3.八岁以上,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与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可作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离婚的法律标准(判决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当协议离婚行不通时,诉讼离婚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是不是只要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答案是否定的,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判断应否判决准予离婚是有严格条件的。从《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正所谓“清官难管家务事”,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道模糊的算术题。
《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了应准予离婚的多种情形,采用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使离婚的法定理由具有可操作性。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案件的客观事实方面综合分析。
夫妻感情,是指夫妻双方相互关切、敬重、忠诚、喜爱之情,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理论上是指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已发展成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和无可挽回的破裂。除列举的应当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外,对一方向被宣告失踪的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这种规定是为了尽早结束已经名存实亡达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使当事人能够开始新的生活。法院受理了原告对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后,对下落不明一方可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离婚的法律标准(判决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当协议离婚行不通时,诉讼离婚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是不是只要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答案是否定的,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判断应否判决准予离婚是有严格条件的。从《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正所谓“清官难管家务事”,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道模糊的算术题。
《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了应准予离婚的多种情形,采用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使离婚的法定理由具有可操作性。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案件的客观事实方面综合分析。
夫妻感情,是指夫妻双方相互关切、敬重、忠诚、喜爱之情,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理论上是指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已发展成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和无可挽回的破裂。除列举的应当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外,对一方向被宣告失踪的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这种规定是为了尽早结束已经名存实亡达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使当事人能够开始新的生活。法院受理了原告对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后,对下落不明一方可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离婚时,全职照顾家庭的一方可以请求经济补偿吗?民法典来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条是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按照民法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夫妻在照顾老人、子女或配偶,以及为家庭生活便利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一方,离婚时应当享有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家务补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三个要件:(1)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后提出,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离婚时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3)提出经济补偿请求以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不考虑双方过错因素,即无论双方对于婚姻破裂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均可要求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个案具有特殊性,劳动价值也无法完全客观量化,需结合具体情形予以全面综合考量。一般来讲,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长短。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越长,付出的家务劳动时间越长,则补偿数额也应相应增加。
投入家务劳动的精力多少。比如,照料老人和抚育子女远比洗衣、做饭等投入的体力、精力更多,因此,强度较大或复杂的家务劳动应当获得更多的补偿。
家暴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家暴一直都是大家值得关注的事情,毕竟最近网上经常爆出家暴的事情,但是很多人想离婚还离不了,所以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那家暴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据?
1.警察记录。
拨打110报警电话后,一定要拿到报警记录。不要写一般的家庭矛盾和家庭暴力。这是很多受害者在取证时容易忽略的证据,他们不知道该报警记录。如果当时没有拿到这个报警记录,以后也可以去派出所。
2.告诫书。
报警后,警方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具警告,警告应包括谋杀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严禁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所以警告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必须妥善保管。
3.伤情鉴定意见。
遭受家庭暴力后,无论伤势大小,都必须及时就医。一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二是伤害评估意见也是家庭暴力后的重要证据。如果伤势轻微,如果不能做法医鉴定,我的观点是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向医生说明伤势原因,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