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陪读公寓,无所事事,忽然迷恋上做手杖!
关于本次OOTD,朋友中目前有两种意见:
(1)高人!
(2)怕不是来了个傻子吧?





住在陪读公寓,无所事事,忽然迷恋上做手杖!
关于本次OOTD,朋友中目前有两种意见:
(1)高人!
(2)怕不是来了个傻子吧?
儿子高三,我随他寓居陪读公寓。公寓一楼为某酒店大堂,常于大堂一隅打发无聊时光。三月二十九日,春雨如注,又于大堂喝茶读书。望见雨中竹林苍莽,遂抛下书茶,披雨奔出,攀岭斫竹,夜制手杖一根,为异日归踏故山而用。将此作读与儿子,儿子说:“不说我思故山苦,而说故山思我苦,有诗味!”
(图为手杖毛胚)
忽抛书茶留旅家,
披雨踏泥采青竹。
客灯何事制邛杖,
故山思我秋归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