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无人亮灯》,领略了《源泉》开篇的棱角,然而总是挥不去的还是小麦的视角,这个以色列人了不起 1万年前,小麦也不过就是许多野草当中的一种,只出现在中东一个很小的地区。但就在短短1000年内,小麦突然就传遍了世界各地。生存和繁衍正是最基本的演化标准,而根据这个标准,小麦可以说是地球史上最成功的植物。 以北美大平原为例,1万年前完全没有小麦的身影,但现在却有大片麦田波浪起伏,几百公里内完全没有其他植物。小麦在全球总共占据大约225万平方公里的地表面积,快有英国的10倍大小。究竟,这种野草是怎么从无足轻重变成无所不在? 历史长河中的人类只能被迫永久定居在麦田旁边。这彻底改变了采集人的生活方式。其实不是我们驯化了小麦,而是小麦驯化了我们。“驯化”(domesticate)一词来自拉丁文“domus”,意思就是“房子”。但现在困在房子周围的可不是小麦,而是智人。 ——节选《人类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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