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G 理论
(一)核心需要层次
美国行为学家奥尔德弗在对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进行修订的基础之上,提出了 ERG 理论,认为人有三种核心需要:
生存需要(Existence) 个体的生理需要和物质需要,或个体维持生存的物质条件。
①全部“生理需要”;
②部分“安全需要”。
关系需要(Relation) 个体维持重要人际关系的需要。
①部分“安全需要”;
②全部“归属和爱的需要”;
③部分“尊重的需要”。
成长需要(Growth) 个体追求自我发展的内在欲望。
①部分“尊重的需要”;
②全部“自我实现的需要”。
(二)ERG理论的独特之处
1.REG理论的各种需要可以同时具有激励作用,这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主张的低层次需要的满足是高层次需要的先决条件有所不同。
2.奥尔德弗提出了“挫折一退化”的观点,认为如果较高层次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的话,对满足低层次需要的欲望就会加强。
3.ERG理论更为灵活变通,不是僵化地对待各种层次的需要,而是很好地补充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不足,更全面地反映了社会现实:人们可以同时追求各种层次的需要,或者在某些限制下,在各种需要之间进行转化。
4.ERG理论的变通性尤其有助于说明在文化、环境背景的差异下个体需要的差异。如日本文化、西班牙文化就把关系需要排在生理需要之前,而马斯洛固定的层次模式则与这些文化要求无法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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