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8 22:25:20 浏览:10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挂个装律师的外行。 第一,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突出庄重的表达效果时,比如法律、公文书,应使用汉字。所以立法机关在《刑法》中使用了汉字数字,日常使用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正确的写法是“《刑法》第266条”,这种低级错误律师不会犯。 第二,《刑法》第266条的条文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而没有什么“非法占有目的”“虚构”“隐瞒”等文字,显然是对刑法条文不熟悉,百度后复制粘贴的。 第三,诈骗罪没有“立案标准”,只有一个对“数额较大”的解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诈意见”(《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前者规定的“数额较大”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而后者虽然认为“三千元”是数额较大,但其自身不是司法解释(解释、规定、规则、批复),在解释上必然效力低于司法解释,只能作为事实推定规则使用。 以下是模仿tag#律师 #律所 #小心骗子



评论:
Souler: 前几天看见个一人发“现在服刑结束了出来等判决”
作者: 看都看不懂
霸道总裁的贴身杠精: 这个6[笑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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