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沪上韩律8516发布时间: 2024-11-19 20:49:59 浏览:3 次 发布地: 上海市 天气: 晴

        一、 2024年1月18日,网上立案。 2024年08月14日立诉前调解。 2024年10月16日,第一次开庭。 2024年11月13日,第二次开庭。 2024年11月19日,判决。 从网上立案到开庭9个月左右[难过],从第二次开庭到判决6天[强],法院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请。好饭不怕晚! 二、合同总价款281,589元,被告已经支付120,000元。原告诉请161,589元,诉前调解被告愿意支付原告50,000元;开庭时只认可有被告签单的部分9740元。被告是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偷笑],可惜没有证据支撑!就是一味的说! 三、原告证据意识比较强,更换手机时把微信工作群及与被告法人的聊天记录等数据全部导入新手机[强]。这对本案影响比较大。 四、被告没有委托律师。开庭像领导作报告一样[调皮],分不清楚举证与质证的区别。说的挺多,但均不在点子上[闭嘴]。以至于该抗辩的内容没有提出来。更搞笑的是被告补充的证据,直接让法院拿来作为认定本案项目已经完工的证据[偷笑]。专业的事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做,不能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否则自己如何输掉的都不知道。以为自己亲自上省掉了律师费,殊不知自己的损失比律师费大多了。 五、主审法官抓细节很到位[强]。对本案的总价款多少、有无双方盖章、微信群沟通记录、项目完工时间和原告催款等问题认定比较精准[强]。当事人的一些小伎俩很难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为主审法官点赞[强]









评论:
冬眠: 打官司还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上的?[捂脸哭]
沧海月明: 网上立案和线下立案,法院会同等对待吗
蔓蔓青萝: 律师太费脑子了[捂脸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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