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计算背后其实都隐藏着一个最简单,直接,有效,可重复性的数学原理:
在一场诉讼或非讼程序的对抗中,代理人对委托人最大利益保护的最佳结果并不是通过一纸非黑即白的判决书内容来宣告证明的。
而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单方,双方或多方在法庭调查,质证,辩论,陈述各阶段程序中,基于人性,证据,法条三者间对某一实体利益的预先放弃,坚持,妥协后的最优选择结果。
实质上,这种单方,双方或多方就各自保护的利益与关注的风险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所做出的最简单,直接,有效,可重复的手段,就是人类趋利避害的自然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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