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支持中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提出的取消离婚冷静期的提议。
2.取消家暴这个说法,与故意伤害罪同罪处罚。
3.取消私生子女继承权。且不得考公入警入伍;
4.建议强制进行婚前检查,尤其是感染四项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双方。
5.加强对于婚姻中弱势一方(如全职妈妈)的保护,也为了所有女性
6.因婚姻内对伴侣及子女造成故意伤害罪者再婚时不得隐瞒上次婚姻中故意伤害他人事实,如隐瞒与骗婚罪同罪处罚。
7.因家暴决定离婚期间,情节严重,夫妻一方能够提供真实、足够有效地材料证据证明,可单方面离婚成功,受法律保护,从根源解决问题,有利于保护人身安全。
8. 婚姻若因隐瞒,欺骗因素而导致离婚的,彩礼及嫁妆都应归还。
9.反对结婚不需要户口本,父母永远有知情权;
10.破坏家庭第三者必须入刑,不应只是道德谴责;还有一个,彩礼与嫁妆一样,必要时可起诉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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