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那个案子,本质上是现阶段两性对立的映射。
作为男性,且稍微有一定法律的文明人会理解有句话叫: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可能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何订婚不能同房?” “为何婚内被拒绝也算QJ?” “为何确定恋人关系,被拒绝也不能硬来?”
看似违背“常识”的条条框框背后,其实都发生过血淋淋的案例。
因为一切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都算违法!
人人都是受法律这个最低道德标准管理的文明人。
最简单的道理,女性会有经期,男性有不应期,那必然不适合同房。
如果我们以“确定关系或订婚或结婚”为由,强行发生关系呢?显然是不尊重女性的,又或者男性提出过分的要求,强行以不当手段发生关系呢?
换言之,女性以奇怪的手段强行与你发生关系呢?显然也是不尊重男性的。
但,还是那句话,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我们为何是人类而非动物,就是我们有常识和同理心,有尊严和尊重这两个基础道德观。
但还是那句话,发生关系之前,请互相留下证据,确保彼此能开开心心地度过一夜,而不是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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