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我之后,我对它来说,是什么呢?猫应该不理解主人的概念,没打算效忠于我。它快一岁才遇到我,不会当我是妈,我也没有当养母的觉悟。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只出于偶然,像相亲而成的两个男女一样。
但它,知道我比它强壮有力量,是可以仰仗的对象,急难关头可以求助。也就是说,如果它是古人,我是它的神;如果它是今人,我是……它的手机。真的,手机比神灯奴神戒奴七色花都更有求必验。
而我,从不敢自觉给过它几餐饭几觉好眠,就自认为拥有它。它永远是自由的。我对它一无要求,它若离开——就像数不尽的前男友们离开我,我会由它去。新去处是掌上莲花,眼中刺旧人要有自知之明。它若留下来,看着我的眼睛,喵喵着,对我发出不能拒绝的请求,只要力所能及,我必尽我所能。
这不是爱,我只是不忍辜负它。
我也这么做过吧,对着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看着他们的眼睛,发出痛彻肺腑的祈求;请答应我,请不要伤害我,请实现你的承诺。对我来说,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不到万不得已,我永远不会容自己卑微至此。而他们……
不提也罢,人人都有黑历史。
没错,我对待宠物的方式,正是我希望世界对待我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