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黑袍法师在开庭发布时间: 2023-01-16 12:59:21 浏览:640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北京一男子瞒着妻子,给姐姐汇款450余万元,让姐姐帮忙买房。房子买好以后就一直登记在姐姐和姐夫名下。结果几年后,男子不幸猝死,可姐姐却向其妻子隐瞒了有这套房子的事。后来,妻子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此事,找到姐姐进行询问,但姐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妻子把姐姐告上法院。姐姐表示:1、这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和丈夫名下,和弟弟没有任何关系;2、弟弟确实给自己汇过钱,但这是对自己多年照顾他的回报,不是委托购房。所以,她不同意返还这些钱。 这个案子双方争议的焦点其实很简单,就是男子与其姐姐是否已经形成委托购房的合同关系。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妻子提供了男子与姐姐的聊天记录,以及自己与姐姐的通话记录,来证明男子委托其姐姐购房的事实,再加上男子确实已经向姐姐转账450万元。法院对这块的事实加以确认,男子与姐姐已经形成了委托购房合同关系。 至于姐姐辩称,男子的转账是男子对姐姐的赠与,但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没有认可。最终是判决男子和姐姐的委托购房合同关系解除,姐姐须将款项全部返还给男子的继承人。 这里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点是,妻子虽然是男子的配偶,但仅仅妻子一人是不可以单独作为原告起诉的,因为与姐姐有合同关系的是男子本人,男子虽然已经死亡,但合同中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而他的继承人不但包括配偶,还包括他的儿子和父母,所以本案是追加了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一起起诉。 #年会奖品 #一年一度雪人大赛 #一个奇葩的梦 #你遇到过的垃圾对象 #交换人生 #立个可能会倒的flag #有多少钱你才有安全感 #AI苟蛋 #春节见亲戚指南 #三体 #准备好相亲了吗 #狗血故事大杂烩 #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撒娇的女人一定好命吗 #今日大无语事件 #律师

评论:
作者: [捂脸哭][捂脸哭]你好好看,如果只有妻子一个继承人当然可以了,文中的意思是继承人必须都得参与。
cora(小爷): 还是有钱 瞒着老婆转了450万 腿给他打断[吃瓜]
饺子: 为什么只有妻子不可以起诉,如果那个男的没有父母没有子女,那他妻子就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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