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发布时间: 2022-10-19 22:56:34 浏览:2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双方均主张孩子由自己抚养,各不让步。这种情况最为复杂。一方面,男女双方都愿意抚养孩子,均表现出对孩子的真挚感情,相比于双方都拒绝抚养孩子的情形来说,更体现出作为父母应有的亲情和责任。另一方面,实践中,男女双方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过程中,并不是都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有时可能仅仅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有时则是因为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舍不得孩子,有时甚至将孩子当成谈判的筹码。对此,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法律的规定,还是从父母应有的道德良知来看,孩子都是一个独立鲜活的个体,不应当成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谈判筹码。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时,第一要务应当是尽快结束不幸福的婚姻。而在孩子抚养权这个问题上,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妥善处理最有利于孩子今后健康成长。此时,无论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利益,还是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利益,都应当置于孩子的利益之后,如此才能避免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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