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名字都想好了发布时间: 2021-05-28 16:44:24 浏览:9 次 发布地: 合肥市 天气: 晴

        普及一个小案例 昨天一个小姐姐联系我说,家里的老人在子女家里的时候受了伤,其子女是否可以构成虐待罪呢? 首先回顾一下案件 : 据当事人陈述,其外祖母年事已高,瘫痪在床,由几个子女轮流接至家中赡养。最近,老人于一位子女家中期间受伤,腿部骨折。据老人陈述,此伤系其儿媳故意将其抱起,摔在地上所造成。但其儿媳辩称,自己只是无意推了一下老人。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情况。老人住院后,出于亲属关系的考虑,其他子女也并未选择报警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虐待罪需要满足长期性,持续性的特点。简而言之,一次两次的殴打,谩骂,冻饿等行为不够成本罪。因此,结合本案客观事实,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虐待罪。但是,鉴于案发时间已久,且当时并未及时报警处理,目前除双方当事人陈述外并无其他证据材料,即便警方现在可以立案,最终能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极低。 虐待罪是自诉案件,除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需要当事人自行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这并不代表报警没有意义。派出所做的笔录,出警记录等,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供。 (以上个人拙见,欢迎各位批评指正)

评论:
作者: 受篇幅限制,只能描述这么多了
阿贝: 跟我恋爱行吗
小晚吃饱了.: 姐姐跟我吧 我偷电瓶养你[魂淡君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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