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确切的说是昨天)也穿的这身衣服。
不同的是,现在头发剪短了,而且清迈并没有宜家。
我背的包包上有我的印章“北”,我每年都会定做个包,我的印章一直放在店家那里。
我喜欢我的东西都有我的印记,让它们因此而变得更有归属感。
又或者,即使没有印记,但因为它们属于我了,而因此沾染了我的味道和习气,突然变得就像为我而做的。
它们因为被我使用而自豪。
我因为可以让它们变得更好而欢喜。
年纪越大,越念旧。
年纪越大,愈发的喜欢物,多过喜欢人。
虽然人会变,物也会变。
但物是越变越有记忆,经岁月打磨的痕迹,经汗水泪水浸润的质地,经人事物洗礼后的硬气…
而人是越变越没有记忆,不记得年少时的豪言壮语,不记得成年后的踌躇满志,不记得心动时分的海誓山盟,也不记得呼朋唤友时的冲天豪气…
不记得,或不想记得,都已经不再重要。
我拥有的都是侥幸,我失去的都是曾经。
而我不再觉得,失去是舍不得。
有时候只要听一首歌或看几页书的时间里,就仿佛已经走过了一整个人生。
我们都只是路过人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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