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一说,对我来说,从来都不存在。
我认为:
维持感情从来都是靠“吸引”而不是靠“轨”。
真感情不需要“轨”,需要“轨”时已没了感情。
二者不兼容。
想要留住一个人,或者想要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要提高自己的魅力。妄想通过道德谴责维持感情关系,纯粹扯淡!因为两者根本不是一个逻辑。
所以:
1.凡是吐槽对方出轨,可以说,就等于告诉别人,自己没有吸引力。
2.当事人想爱就爱,不需要对自己进行道德谴责。(当然,得确定那的确是“爱“)。谴责是别人的事,在不在乎谴责是自己的事。
3.要想获得真爱,先做一个有自己的追求,对方又喜欢的有吸引力的人吧。
ps:这不是要为“出轨”辩护,而是鼓励找到自己的热爱,做个有魅力的人,去追求纯粹的爱。
就像考研努力到让老师看见后眼前一亮,而不是收不收两可,取决于老师的心情。老师不收,就吐槽老师一样。
评论:
Souler: 爱是纯粹的 也是唯一的 如果另一半出轨,绝不原谅,他可以正大光明的说分开,干净利落的追求下一段爱,但地下情出轨都是对爱的亵渎,无论任何身份地位 拙见.
日落断鸿声: 我并不完全认同穆老师关于感情里“轨”的见解。“吸引”确实可以说感情内在的要求了,一点吸引都没有了的话,那徒留道德名分的形式也没有什么意义。
“轨”应是每个人内在对自我的道德要求,是建立在感情(有吸引力)之上的更高的要求。有互相吸引的人,就该保持与其他欣赏或说足以吸引自身的异性的交往的度。
“因相互吸引而情起,不再吸引而情终”是合适的。但因“吸引”而滥情就不合适了,被滥情的人出轨,和提高自身魅力也关系不大了。而由此,如果被出轨者能从吐槽或者说道德谴责上获得慰藉,那“吐槽”也是有必要的。
Souler: 想和别人在一起,先让自己单身,有资格去和那个人在一起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