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性、道德与法律
人性:
人性,是为了生存和繁衍这两种目的本能行为及延伸行为。
道德:
人是群居动物,群居社会中,不受约束的个体人性,会使个体彼此伤害。经过多年的进化,人类社会属性部分渐渐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范,这就是“道德”。个体之所以愿意接受道德的约束,是因为群体的繁荣最终会让个体受益。
法律:
每个时代的人都会给道德中的社会规范“画一条最低的线”——底线,这条底线就是法律。法律是道德的子集,是一旦触犯必然受到惩罚的道德。
启发:
1)要正视人性的存在,它既可产生父母为保护子女而牺牲(繁衍)的伟大,也可以产生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生存)的贪婪。所以在没有约束条件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凭借着“世界很美好”的天真烂漫去考验人性;
2)道德很重要,但道德更需要不断随着生产力、文化与文明的发展而不断迭代,道德虽约束人性,但更应该服务于当下;
3)在更多具体的规则中,法律应当克制对上限的追求,可以采取宣传和引导的方法,但不应附加法律责任,变成强制性的义务。比如,不能要求把公交车不给老人让座的年轻人都抓去坐牢,而应更多地关注下限,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在保证下限的基础上,努力地追求上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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